珠海水控集團排水各廠陽離子聚丙烯酰胺(CPAM)采購項目采購公告
珠海水務環境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通過珠海產權交易中心公告以下采購事項:
一、項目編號:ZHAEEC18-226CG-1
二、采購人:珠海水務環境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三、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四、采購標的: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各廠陽離子聚丙烯酰胺(CPAM)采購項目
五、采購預算:人民幣貳佰捌拾肆萬零伍佰元整(2840500.00元)
A包組:253000.00元;B包組:2587500.00元。
六、保證金金額: A包組:人民幣伍仟元(5000.00元);B包組: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00元)。
七、項目簡介: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下屬各水質凈化廠陽離子聚丙烯酰胺(CPAM)項目采購;A包組: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南水和平沙)水質凈化廠陽離子聚丙烯酰胺(CPAM)采購;B包組: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拱北、前山、三灶、新青、富山和白藤)水質凈化廠陽離子聚丙烯酰胺(CPAM)采購。具體要求和數量詳見招標文件項目要求要求為準。
注:投標單位可以同時參與A、B包組的投標且允許同時中標A、B包組,也可以只對其中一個包組進行投標,投標報價的時候需分別報價。投標人已參加第一次上機測試結果合格的無需再次測試,不接受已參加第一次上機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投標人報名。
八、 供應商資格條件及評定標準:
(一)供應商資格條件
1.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有效注冊、已購買本項目招標文件的法人機構,持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提供投標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2.投標人如非所投主要貨物(陽離子聚丙烯酰胺)的制造商,須提供主要貨物制造商出具的經銷證明或代理證明或授權書(提供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3.投標人須具有兩個近三年以來(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近三年是指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往前計算)完成過的同類項目[A包組單個合同金額在人民幣25萬元(含)以上或供貨量達到10噸(含)以上。B包組單個合同金額在人民幣50萬元(含)以上或供貨量達到30噸(含)以上],提供合同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原件備查,并以原件為準);
4.投標人愿意嚴格遵守招標文件約定的測試方案及步驟,以及測試結果認定方式。(提供承諾函,格式見本招標文件第六章“附件”中的4“上機測試承諾函”);
5.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2家或2家以上投標人有如下情況之一的,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否則均作無效投標處理:A、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B、存在控股或管理關系的。未按時購買招標文件或未按時進行網上報名單位的投標將被拒絕。
(二)評定標準:最低價評分辦法
九、 公告起止日: 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8月6日;
購買標書起止日:7月13日至2018年7月19日
十、 采購聯系地址及聯系人: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信仕德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區銀樺路337號202室(名街花園)
聯系人:鐘幸文
聯系電話:0756-2533799-8003
傳真:0756-2533856
珠海水務環境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3日